联系我们

闽南科技学院化学实验教学中心
地 址: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康美镇康元路8号
电 话:0595-26995553
联系人:戴老师
传真:0595-86654241
EMAIL:dym@fjnu.edu.cn
网址:http://hx.mnkjxy.com

教学制度
实验室安全规则
时间:2017-04-11 08:39   来源:    作者:   点击:

   一、不要用手、物接触电源。水、电、实验用气一经使用完毕,就立即关闭水龙头、气瓶开关,拉掉电闸。点燃的火柴用后  立即熄灭,不得乱扔。

   二、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、吸烟,或把食具带进实验室,实验完毕,必须洗净双手。

   三、绝对不允许随意混合各种化学药品,以免发生意外事故。

   四、倾注药剂或加热液体时,容易溅出,不要俯视容器。尤其是浓酸、浓碱具有强腐蚀性,切勿使其溅在皮肤或衣服上,眼睛更应注意防护。给试管加热时,切记不要使试管口向着自己或别人。

   五、不要俯向容器去嗅逸出的气味。面部应远离容器,用手把逸出容器的气流慢慢地扇向自己的鼻孔。会产生有刺激性或有毒气体(HF、Cl2、CO、NO2、Br2等)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。

   六、有毒药品(如重铬酸钾、钡盐、铅盐、砷的化合物、汞的化合物、物别是氰化物)不得进入口内或接触伤口。剩余的废液也不能随便倒入下水道,应倒入废液缸或教师指定的容器里。

   七、金属汞易挥发,并通过呼吸道而进入人体内,逐渐积累引起慢性中毒。所以做金属汞的实验时应特别小心,不得把金属汞洒落在桌上或地上。一旦洒落,必须尽可能收集起来,并用硫磺粉盖在洒落的地方,使金属汞转变成不挥发的硫化汞。

   八、实验室所有的药品不得携出室外。用剩的有毒药品应交还给教师。

   九、为了防水、防火、防盗,实验结束后出实验室前必须关好水、电、实验用气和门窗。

 

 

------分隔线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