闽南科技学院化学实验教学中心地 址: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康美镇康元路8号电 话:0595-26995553联系人:戴老师传真:0595-86654241EMAIL:dym@fjnu.edu.cn网址:http://hx.mnkjxy.com
1、欲进入天平室使用天平者,须提前申报,以便安排使用时间。
2、进入天平室须衣冠整洁,防止将尘土和不洁物质带入室内。
3、称量前要检验天平是否正常,如发现问题及时与管理员联系,予以调整和维修。
4、不得在天平上称量热的或散发腐蚀性气味的物质。学生实验时只能称量指导教师指定的物质。
5、严格按照分析天平的使用规则操作天平。
6、天平使用完毕,应将其各部件恢复原位、关好天平门、罩好天平罩,并在天平使用登记本上写明使用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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