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闽南科技学院化学实验教学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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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制度
实验室规则
时间:2017-04-11 08:45   来源:    作者:   点击:

 
       一、实验室是教师和学生进行教学实验和科研实验的场所,一般不做他用。
       二、实验室仪器设备,应由专人保管维护,登记建帐,实验仪器设备要保持帐、卡、物相符。
       三、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存放,必须合乎放置要求,整洁有序,便于检查使用。必须注意防尘、防潮防震、防冻。
       四、实验室仪器设备(包括主机、附件、说明书)工具一般不得外借,如属实验室之间相互调剂借用,需实验室主任批准,方可外借,用完要及时归还。携出校外或校外单位借用,须经实验室主管领导批准。
       五、实验仪器设备应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。学生实验未经教师批准,不得事先接联电源,避免接错线路,毁坏仪器。实验出现事故必须立即断电停止使用,查明原因及时上报
       六、有毒、易燃、易爆药品,使用时要严格审批手续,限制使用数量。有毒或有腐蚀性的气体实验要在通风橱内进行。实验的废渣、废液,要倒在废渣箱和废液缸中,不准随便倾倒和倒入水池中。
       七、学生在实验前要进行认真的预习,严格实验操作规程操作,要注意安全,严防一切事故的发生严禁随意搬动仪器和违章操作,无故损坏仪器者,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。
       八、学生实验结束后,由辅导教师审阅原始记录和检查仪器有无损坏,教师签字后,方可清理桌面、整理仪器。大型精密贵重仪器,使用后及时填写使用记录。
       九、实验室要保持肃静和卫生,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、吃东西、随地吐痰、大声喧哗、打闹和进行与实验无关的其他活动。
       十、最后离开实验室者,要认真检查门、窗、水、电以及室内存放的高压容器等,确保实验室安全。
       十一、非实验人员到实验室进行实验,须经实验室主任批准,校外人员须经实验室主管领导批准。
       十二、实验室不准存放任何与实验无关的物品和个人物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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